自今年9月20日起,江苏省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将实施并联审批和电子证书发放制度。
记者从苏州市住建局了解到,9月20日起,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采用新的申请模式,建设单位统一在“江苏省建筑工程一站式申报系统”中,办理施工许可、质量报监、安全报监、现场踏勘条件提交等申请事项,业务审批由各主管部门在相应的业务系统中办理。建设单位通过“江苏省建筑工程一站式申报系统”查询或短信告知申请事项办理情况。
为完善相关业务系统的功能,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将在9月20日前,完善好工程项目登记系统功能,能够自动生成项目编号和管理密码,确保建设单位正常登录“江苏省建筑工程一站式申报系统”。同时,各市、区保留自建系统的,将在9月20日前完成系统的改造以及与省平台的数据对接。
其中,对已在原市项目登记系统中登记过,但未办理完施工许可的项目,建设单位将重新进行项目登记获得项目编码和管理密码,用此编码和密码登录省一站式申报系统,根据操作指南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进行申报。
为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平稳过渡到新的审批模式,市住建局明确了过渡期内有关事项审批办法。9月10日前在系统中受理施工许可申请的,施工许可机关应在9月20日前,按原审批流程完成审批并发放证书。9月10日起,原业务系统申报端口暂停受理施工许可申请、质量报监、安全报监(过渡期可暂用纸质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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