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获悉,7月24日,东莞市住建局下发通知称,根据省住建厅的统一布置,为深刻汲取广州“7·22”塔吊倒塌和企石镇“7·8”龙门吊坍塌较大事故教训,市住建局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全市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按照要求,即日起,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对本单位投资、承接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组织自查自纠,并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形成台账,安排专人跟踪负责,务必落实安全隐患发现、整改闭环处理。
即日起,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分管安全领导及安监机构负责人必须亲自带队对本地区全部在建工程进行全覆盖检查,不得漏检少检,并将检查情况按照《镇街(园区)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台账》做好记录,安排专人跟踪负责。
同时,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将指定1名工作联络员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一日一报”工作,即日起至7月31日每天下班前将有关检查情况、整改情况、工作台账报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市住建局将组成督查检查组,同步开展督导抽查工作。对逾期不报、数据不实、检查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将全市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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