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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行情资讯 > 政策法规 我国建筑垃圾年产超20亿吨 管理长期缺位过于粗线条

经济参考报作者:佚名
2017-05-02 15: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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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京、津、冀、鄂、吉、辽等地调研了解到,我国每年建筑垃圾产生量可达20亿吨以上,并且年均增速可能保持10%以上。由于管理长期缺位、资源化利用率不足、处理处罚力度不够等方面原因,建筑垃圾“围城”,已给城市管理带来巨大压力。

管理长期缺位 资源化利用率不足 处理处罚力度不够

围城!我国建筑垃圾年产20亿吨

随意倾倒污染环境,处理利用程度不高,产量巨大增速惊人……《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京、津、冀、鄂、吉、辽等地调研了解到,我国每年建筑垃圾产生量可达20亿吨以上,并且年均增速可能保持10%以上。由于管理长期缺位、资源化利用率不足、处理处罚力度不够等方面原因,建筑垃圾“围城”,已给城市管理带来巨大压力。

业内人士表示,能否“变废为宝”,关键在于如何把建筑垃圾这一“烫手山芋”变成适应市场需求的资源和产品。

建筑垃圾成为发展“疤痕”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进入建设发展高峰期,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与此同时,由大量拆建导致的建筑垃圾也在快速增加。由于各种统计口径不同,目前我国每年整体建筑垃圾的体量还没有准确计算结果。但据业内人士估算,我国每年建筑垃圾产生量可达20亿吨以上,并且年均增速可能保持10%以上。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实际上,建筑垃圾的体量可能远远多于公开的数字。原因在于,一些企业在拆迁过程中,为了逃避缴纳建筑垃圾处理费,除了把钢筋等值钱的物件卖掉,往往会把建筑垃圾拉到荒郊野外随便找一处荒地进行丢弃,因此很难有实际数字统计上来。

建筑垃圾急剧增多,给城市带来的困扰日益凸显:随意倾倒阻塞河道、跨省倾倒污染环境、长期堆砌成为老鼠“乐园”……

造成这样的结果,源于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增速过快缺乏足够准备。在一些城市,虽然试行建立了建筑垃圾专门的填埋储存场地,但目前场地大多处于简易填埋堆放状态,并且场地容纳量与飞速增长的建筑垃圾不成正比,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的现象仍十分突出,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留下的“疤痕”。

在长春轻轨四号线南四环站附近,一些砖块和墙体残块等建筑垃圾被丢弃在路边,长期无人处理。记者走访长春市郊多地发现,一些建筑垃圾被随意丢弃在城市边缘地带和田间地头,无人管理,有的甚至未进行填埋处理,砖头瓦块暴露在路边,极大地影响交通。记者了解到,类似情况在很多仍处于快速发展的城市中较为普遍。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环卫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二五”期间北京建设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库容约为3000万吨,目前已经增加至1.3亿吨,但与增速迅猛的建筑垃圾体量相比,未来的储存场地空间不容乐观,面临严峻的考验。据测算,到2020年,北京市的建筑垃圾年产生量,将从2015年的3900万吨增至约5000万吨。

在一些城市,填埋消纳能力不足,使建筑垃圾处理和利用陷入两难境地,去年以来曝出的“上海建筑垃圾转运至江苏”、“海南万泉河部分河床被倾倒建筑垃圾抬高河床”等案件表明,一些地方对建筑垃圾“不愿管理”、“无力管理”等现象突出,让建筑垃圾管理和利用陷入了死循环。

 

管理缺位过于“粗线条”

管理缺位是建筑垃圾处理面临的首要问题。我国现行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是2005年由原建设部颁布的。业内人士指出,从全国角度看,这一规定颁布时间距今已经十余年,对于建筑垃圾当前发展出现的问题已经无法完全覆盖,一些条款过于“粗线条”,执行效果有限。

近年来,虽有地方出台了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但普遍存在可执行性不强、处理处罚力度不够等缺陷,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仍处于较为模糊和粗放的水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人员杨学武说,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也是目前主管部门面临的突出问题。据一些一线执法人员介绍,执法力量、执法依据、处罚意见和效果等存在模糊点,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得到完善,让主管部门很被动。

一位垃圾处理主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很多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都是趁着夜间进行,并且多用假牌照黑车,尽管主管部门想对其进行处罚,但一来人、财、物等保障滞后,二来主管部门的权限有限,一些地方的各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难以形成执法威慑力。“管不过来,也都不愿意管。”这位负责人说。

不仅管理难,在资源化利用方面存在的现实困境,也让建筑垃圾处理的前景难言乐观。据吉林省统计,吉林每年建筑废弃物产生量约为1070余万吨,但资源化利用率约不足10%。据了解,目前吉林省共核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17家,主要生产小型空心砌块、标砖、地面硬化砖、城市排水沟渠用盲孔砖和水利防洪用透水砖等,但实际运行的仅有1家,大多数企业都因投入不足或市场不好而陷入停滞。

一些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业内人士表示,建筑垃圾之所以存在随意倾倒、管理困难等难题,源于其在储运、回收、利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难点。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虽然大家都知道回收利用产品比较环保,但是企业生产成本比较高,选址、储运等耗资大,相比之下,建筑商更倾向于购买原始建材。

 

“变废为宝”需借助市场力量

目前,一些地方在建筑垃圾处理方面做出了探索。既要提高管理效力,还要发挥市场力量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的作用。河南省2016年建筑垃圾直接使用或再生处置利用率超过40%,西安等地还探索把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建设生态公园等环保景观,一些地方还探索利用建筑垃圾修建高速公路。

为促进绿色发展,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信部和住建部去年末联合发布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业内人士期待,类似的规范管理对于行业健康发展有益,应在落实方面下大力气。

天津市裕川建筑材料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成林说,目前该公司拥有四条自主研发的建筑垃圾粉碎生产线,可日处理2400吨、年处理80万吨建筑垃圾。刘成林说,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建筑垃圾处理率和再生产品的综合利用率,不仅有利于行业快速发展,也有利于节约社会成本。在路面砖生产方面,使用再生料与天然料比较,每平方米路面砖节约1.31元,生产100万平方米路面砖,使用再生料比天然料节约131万元,不仅更环保,生产成本也明显降低。

但一些生产企业负责人同时表示,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本是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好事,但目前却处于“生产吃不饱、产品卖不出”的尴尬境地,由于资源回收等环节存在很大欠缺,很多企业难以为继。

一些一线人士呼吁,应尽快出台国家对于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细则,对分类、利用等进行明确规定,同时加大对建筑垃圾处理利用企业的扶持力度,建设示范性企业,生产适合社会需求、成本适中的产品,形成建筑垃圾处理利用健康产业链,从根源上提高利用效率。同时倡导形成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社会氛围,加强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拓展建筑垃圾再利用产品的市场空间。

刘成林建议,环保企业一般利润水平低,虽然具有长期稳定的收益,但融资难成为一些民营环保企业的难题,希望有关部门从政策上鼓励金融机构对环保公益企业的投融资,同时,在财税政策方面引导企业发展,降低税负成本。

业内人士建议,让建筑垃圾真正“变废为宝”,还需要实现两个方面的自我突破:一方面,应尽快提高建筑垃圾管理水平,主管部门须“拧成一股绳”,同时应该发挥行业协会的重要引导作用;另一方面,提高综合回收利用效率,倡导形成建筑垃圾共治、处理成果共享的局面。

一些主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应进一步理顺建筑垃圾管理体制,并尽快完善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赋予主管部门执法权限,增派执法人员,在理清权责边界的基础上,倡导多部门协作,避免出现管理真空的尴尬情况,进而杜绝随意倾倒等现象发生。